发布于2024-06-28

B11超声科医师岗面议

地点:广州 | 学历:招3人 | 专业:临床医学 | 招聘人数:3-5年人

声明:本站的招聘公告是基于第三方平台的信息进行精心整理并发布的,旨在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但请注意,公告中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各种因素而与官网存在细微差异,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您务必以官方网站的公告为准。我们建议您在申请职位前,详细阅读并了解官网的招聘公告,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求职顺利!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6月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查看公告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B11超声科医师岗
职位类型:
医学教学/科研人才
工作地点:
广东广州
招聘人数:
3-5年
报名方式:
其他
用人部门:
超声科
职位编制:
事业编制
截止时间:
2024-07-05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
招3人
工作经验:
3-5年
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
需求专业:
临床医学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5.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需要三班倒工作岗位者要求能承担夜班工作;
8.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技能条件
1.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备岗位需要的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科研能力及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2.应聘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及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3.应聘管理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规范,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三)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
应聘医师岗位者应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学历、工作资历条件
1.应聘医疗、医技、护理岗位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学位者,在取得硕士学位后,须具有不低于3年的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具有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不低于2年的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2.应聘非卫生专业技术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学位者,在取得硕士学位后,须具有不低于3年的三级甲等医院、高校系统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具有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不低于2年的三级甲等医院、高校系统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3.应聘管理岗位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学位者,在取得硕士学位后,须具有不低于3年的三级甲等医院、高校系统工作经验。具有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不低于2年的三级甲等医院、高校系统工作经验。
有博士后经历者,应取得博士后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
(五)业绩条件
1.医师要求近三年在临床医疗、科研或者专业学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需提供至少1项、最多5项工作以来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2.护理、医技以及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近三年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好学术成绩,需提供至少1项、最多5项工作以来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3.管理人员要求近三年在相应管理岗位取得较好工作业绩,需提供至少1项、最多5项工作以来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项目批件和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笔撰写的调研报告、管理文件、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内部参考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调研报告等成果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六)年龄条件
具有硕士学位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人员;
7.发生过医疗、教学等事故的人员,或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况的人员;
8.应聘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应聘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的人员;
9.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文,以下简称《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往届毕业生除应符合(一)至(七)条件外,还应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在医聘猫完善简历
即有机会被企业HR和猎头推荐应聘

完善简历 立获高薪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安徽亳州2023-2024年缴费基数下限确定,安徽亳州2024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明细来了淮安市个人如何查询社保缴费记录?如何快速招到美容皮肤医生?医聘猫美容皮肤医生免费招聘攻略上海办理失业登记的渠道有哪些?需要什么入口的?最新南通公积金缴纳标准一览表,2023-2024年公积金缴纳基数标准淮安小学生办理身份证需要本人去吗?淮安收入多少可以申请低保?2024在上海网上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支付宝、微信可以办理吗?2024年合肥灵活就业4050补贴最新标准 合肥什么条件可申请4050社保补贴2023年新疆阿勒泰养老金计发基数出炉了,看看你能补发多少钱?(附详计算)熬过周期:医院管理者的6项核心策略与关键行动公司倒闭欠缴员工社保怎么办手续民营医院如何差异化发展?从政策到服务的全面攻略公司倒闭了欠的社保怎么办理退休手续公司倒闭法人能领失业保险金吗公司破产员工欠公司的钱怎么办理失业证公司倒闭欠缴的社保怎么办手续公司倒闭了社保欠缴自己怎么补缴公司倒闭拖欠的社保怎么办公司倒闭了欠缴的社保怎么办公司倒闭了社保怎么办交五险一金公司倒闭了社保欠费状态怎么办理公司倒闭后拖欠的工资怎么办理失业金劳动仲裁能否起诉个体户和经营者劳动仲裁后还可以劳动仲裁吗公司被起诉了没钱还怎么办劳动仲裁后能否起诉公司劳动仲裁律师收费一般是多少深圳公司解散员工能得到什么公司解散员工怎么补偿
北京协和医院2025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技师和药师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苏州市立医院(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2024年9月招聘1名编外科研助理公告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茅山分院2024年9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简章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25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招聘1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四)舟山市中医院2024年招聘3名紧缺人才(市编省招)公告(第一批)河北省昌黎县2024年9月公开选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北京协和医院2024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湖北省随州市中心医院2024年9月招聘4名临床医疗岗位人员公告新疆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3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公告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15名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告湖南省株洲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辽宁省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9月公开招聘35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广西扶绥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招聘1名人才公告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7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9月简化程序补充招聘46名工作人员简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关于2024年9月第一批招聘5名工作人员启事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医院2024年9月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20240912)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24年9月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厦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2024年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启事云南省新平金创医院2024年9月招募3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临床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公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引进学科带头人公告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24年招聘病区护士长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